《臨湘市推進審管聯動一體化實施方案》解讀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一、出臺背景和意義
今年9月6日,長沙縣榔梨街道金成路壹米滴答長沙分撥中心發生一起爆炸事故并引發火災,造成2人死亡、2人重傷的慘痛事故。此次事故給我們規范行業監管敲響了警鐘,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要求全面加強依法監管、科學監管、規范監管。依據上級有關文件,結合我市實際,我局擬訂了《臨湘市推進審管聯動一體化實施方案》。
一是落實國家政策、規范政府管理經濟社會的需要。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指導意見》(國發〔2019〕18號)、《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指導意見》(國發〔2022〕5號)等文件要求,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健全審管銜接機制,實現審批和監管信息實時共享。堅持權責法定、依法行政,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履行監管責任,規范監管行為,推進事中事后監管法治化、制度化、規范化。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需要。按照“許可全監管”“監管全覆蓋”“審管一體化”的原則,以建設應用審管聯動一體化平臺為切入口,將監管貫穿行政權力運行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過程全覆蓋,實現審批服務、監管執法的每一個環節有據可依、有跡可循,行政效能大幅度提升,營商環境跨越式優化。不斷完善政府治理體系和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強化部門層級協同信息共享,提升審批服務能力,規范監管執法行為。
三是提升審管效能,增強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滿意度的需要。推行“審管聯動一體化”,在審批、監管流程中設置涉及安全、環保等底線工作的“敏感”關鍵詞,自動向相關工作責任人推送監管任務信息,提升審管效能,有效避免企業群眾“多頭跑、往返跑”,杜絕相關事項的監管真空,既實現審批“加速度”,又讓監管不缺位不失位。
二、起草政策依據
1.《國務院關于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指導意見》(國發〔2019〕18號);
2.《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指導意見》(國發〔2022〕5號)。
三、與部門單位溝通情況
11月9日,我局通過公文系統向53個部門單位下發了《關于征求〈臨湘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其中,對發改局提出的1條意見予以采納,其余52個部門均反饋無意見。